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八条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八条 公民应当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