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 第十一条 海南省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土地等产业扶持政策,改善旅游投资环境、经营环境,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