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六条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六条 无公害瓜果菜认证机构、质量检验机构必须依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证明或者检验结果。 无公害瓜果菜认证机构应当对准许使用专用标志的无公害瓜果菜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而使用专用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专用标志的资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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