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条

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条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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