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九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九条 村庄规划编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分类编制。需要重点发展或者修复整治的村庄,可以分步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需要编制规划的其他村庄,可以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 国家和本省对编制村庄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