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共 4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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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条 在本条例实施前已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市、县、自治县人... 第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优化村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有关... 第十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严守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不得... 第二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城镇、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的村庄,纳入城镇、产... 第十二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村庄规划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发展定位,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主导产... 第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村庄规划的区... 第十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三条 村庄规划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产... 第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村庄规划是村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第十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应当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乡镇人... 第五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遵循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尊重自然格局,突出热带海岛和民族特色,保留... 第十五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依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并重新公布。 村庄规划... 第六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制定实施。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 第十六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修改村庄规划,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因省... 第七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 第十七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除涉及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以外的村庄用地布局、村庄... 第八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 村庄规划应当依据所在地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八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村庄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修改和优... 第九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村庄规划的制定 第九条 村庄规划编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分类编制。需要重点发展或者修复整治的村庄,可以分步... 第十九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十九条 村庄规划依法批准或者决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成果汇交市、县、自治县... 第二十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日常巡查监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规划实施监督员,及时发现、... 第二十二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在村庄张贴、网络发布等多种方式依法公布... 第二十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前,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 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 农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可以同时向乡...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利用宅基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农村村民持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 第二十六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集中住宅楼建设,以及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集中住宅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确需变更容积率等规划...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建设住宅前,应当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等,... 第三十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住宅竣工六个月内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农村村民集中住宅楼建设,以及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第三十二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民族风格、地方特征、时代特色等组织编制本地区住宅通用设计图...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村庄规划档案管理制... 第三十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 划定村庄历史文化保...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第三十六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村庄规划管理的监督考核机制。 ... 第三十七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 第三十八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庄规划... 第四十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主要负... 第四十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四十二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一)未依法将遵守和执行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的村庄违法建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阻碍村庄规划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部门处...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