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阻碍村庄规划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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