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的村庄违法建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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