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的日常巡查监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规划实施监督员,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实施的巡查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并将遵守和执行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