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在村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适合村镇的建筑节能技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