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

海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销售林木种子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建立和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销售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保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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