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林业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