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领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禁超限额采伐。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者,必须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向法定的核发机关提交有关文件。核发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