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救灾物资储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