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沿海一线地区(含岛屿)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公安边防派出所,承担边境管理、治安管理和户籍管理等职责,具有同地方公安派出机构相同的权限。 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加强三沙市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建设,依法实行全线边防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