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搜救保障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搜救保障 第三十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海上搜救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进行捐赠。社会捐赠的财物应当专门用于海上搜救事业并接受审计。向海上搜救事业捐赠财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