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五条 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条 海上搜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领导、社会参与; (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三)统一指挥、科学救助; (四)就近、快速、有效; (五)预防与搜救相结合、专业搜救与社会搜救相结合、自救与他救相结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