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七条 农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村住宅应当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灭火取水设施。取水困难的应当建设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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