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湿地规划编制和名录管理 第十二条 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湿地规划编制和名录管理 第十二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