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