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