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奖罚 第三十条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奖罚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