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源头减量 第二十条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源头减量 第二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不得向消费者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