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七条 市、县人民武装部门应当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武器、弹药和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 > 第三节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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