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五条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基层科协或者科普协会,并支持其开展工作和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建立的基层科协或者科普协会是所在市、县、自治县科协的基层组织。 农村可以根据农民自愿结合的原则,建立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或者研究会。县、自治县、乡镇科协应当对其开展工作和活动进行指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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