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四条 绿色建筑应当坚持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全过程一体化协同的绿色建造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优先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