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在自然保护区设置公安派出机构,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