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九条 快递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向快件收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收人当面送达,但是符合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自取情形除外。 快递业务员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或者其委托的代收人当面验收快件。当事人对验收快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