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快递企业提供的快递运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注明时限、保价及赔偿条款等保障用户权益的相关内容。 快递企业收取快件时,应当当面向用户告知运递时限、保价及赔偿等内容。 用户交寄物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签字确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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