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民航、海运、公路、铁路等运输企业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应当保证邮件安全,优先安排运输,并在运费方面给予优惠。 机场、港口、车站应当妥善安排邮件装卸的固定场所和出入通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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