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七条
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公众、铁路从业人员的铁路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铁路安全保护,防范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应当开展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对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