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所称的相关附件主要包括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协商代表的产生办法、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的签字确认件、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送的其他材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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