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
未分类

第三条

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 未分类 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