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作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