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其开拓市场能力。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