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