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民献血与用血

第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公民献血与用血 第十条 无偿献血的公民在本省临床用血时,免费享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3倍的血液,献血总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免费享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的血液。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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