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农场的社区建设

第三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农场的社区建设 第三十条 农场应当加强同所在的市、县、自治县、乡(镇)和各族群众的团结,打破行业、地区和部门的界限,搞好经济联合和科学技术协作,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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