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农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农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农场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兵役、民兵和保卫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