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成员、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成员、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