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市场服务机构,为商品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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