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市场开办和登记 第四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市场开办和登记 第四十一条 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