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