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