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科学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淡、旺季门票价格政策。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