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发生的旅游价格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旅游价格是指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产业体系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要素的价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