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在采血、供血、临床用血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和本经济特区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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