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防范和查禁 第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防范和查禁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毒方面的内容,开展禁毒宣传,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