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三条 公司重大交易分为:非常重大交易、重要交易、关联法人和关联人士交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