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有序推进开放进程,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